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依法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__%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到期前___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__天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份, 报送__有关单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 (公章) 贷款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年 月 _日通过现金(转账)方式在(什么地方)交付乙方。
二、借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 。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
五、抵押条款
六、保证条款
七、违约责任: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借款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账号: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处理。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
账号:_______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乙方自愿用在日内,与甲方一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到期不能归还甲方款项,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甲方款项的`,抵押权消灭。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日
本合同作为 年 月 日借款人 与贷款人 所签借款合同的附加条款(后附原借款合同)。本合同签订完成后,原借款合同作废。
借款人(债务人):
贷款人(债权人):
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借款合同,双方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人因 ,急需向贷款人借一笔资金。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人于 年 月 日向贷款人借款,借款金额为 元(大写: )。
第三条: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 (大写 ),即 (大写: )。
第四条:按月结息(在签订本附加合同之前,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欠款人从未向贷款人支付过利息。此期间利息共计 大写: 。限借款人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归还此利息,否则视为借款人严重违约。),利息支付日为每月15号,于 年 月 日之前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人可提前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
第六条:借款人自签订本合约起连续两个月未按时给贷款人支付利息,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通知十五日内)归还借款期限内的全部贷款本息,利息算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借款人将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土地所有权证原件交于贷款人作为抵押,并接受贷款人对借款用途的监督。
第: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土地所有权证原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贷款期限内的全部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财产的抵押权。如抵押物不足以偿还贷款人的借款及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抵押其他财务,借款人应全力配合贷款人,直到抵押财务偿清贷款人的全部借款及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为止。
2、借款人在还款期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法律诉讼费等)。
3、贷款人在于借款人签订第一份借款协议时(此协议后附)已将全部借款(共计: 大写: )足额交付于借款人。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达成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一份。
借款人: 贷款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保证人: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1.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在上述借款总金额的额度范围内,出借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和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肆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若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3借据显示的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与、到期日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息‰(实际借款利率与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据为准),实际付款日期早于或者迟于上述约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实际占有借款的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应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违法活动。
第四条:支付方式
4.1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现金交付给借款人或转账付给借款人约定的存款账户:
名称:开户银行:卡号:
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据。
4.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账户中支付借款。
第五条:还款方式
5.1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1种还款方式:
1、按月还息,到期结清本息,一次性还清本金。
2、按月还息,分批结清本金。
5.2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和还款日足额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账户(见还款计划书)。借款人须保留银行存款或转账凭据作为还款、付息的凭证。
5.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收取款项及利息。
担保条款
第六条:保证
6.1保证人自愿就保证范围内所有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2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内。
第七条:物的担保
7.1应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财产办理抵押、质押等其他担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7.2物的担保须另行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登记。
7.3出借人在确认实际取得抵押权或者质押权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第: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补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缴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担保费、咨询费、中介费等其他应付费用。
承诺与确认
第九条:出借方承诺与确认
9.1出借人保证自己所出借款项的来源合法。
9.2在约定的期限或者担保措施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于三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条:借款方、保证人承诺与确认:
10.3借款人提供给出借人、第三方审查机构的资料真实、合法,并愿意承担因资料不实、故意欺诈等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必要时依照要求提供动态经营数据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账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有关材料,并确认数据的真实性。
10.6借款人愿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以及违约后通过仲裁机构、司法机构、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产生公证费、评估费、保险费、咨询费、中介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所有费用。
10.7借款人、保证人未经出借方同意,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10.8借款人未经出借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10.9借款人、保证人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证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0.11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出借人支付应付所有款项。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出借人的责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资金,给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出借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证人、其他担保人以及相关机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延误付款的,或者出借人虽然未按照约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据的,视为对借款期限重新约定,出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借款人、保证人的责任
13.1借款人如需提前偿还借款,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借人、保证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利息的补偿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约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约定的利率的2倍计收。
13.3借款人、保证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门催收或通过律师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费用及差旅费;经催收后借款人、保证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还款的,借款人、保证人应向出借人支付应付金额30%的违约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补偿金,逾期期间利息依照双方约定利息的2倍计算。
13.4在合同期间,借款人、保证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出借人采取相关追偿措施的,债务人及保证人应依法支付债权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其中律师费依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分阶段(即一审、二审、执行、或者再审等)收取,每一阶段约定律师费为(¥);如果依照公证机关强制执行证书申请执行的,律师费以一个阶段标准收取。其他费用以相关机构提供的票据为准。
14.4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还款或者支付利息,导致保证人、其他担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为偿还的,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相应担保责任不免除,代偿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偿,追偿的范围包括本条款项下所有违约责任内容。
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转让
14.1出借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并书面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担保人。
14.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保证人、其他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五条:委托
15.1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价、资料审核、项目评估、资产评估、借款后监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时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办理具体的公证、评估、转让等事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15.2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项和利息。
第十六条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7.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担保人审查书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各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签订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变化等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其他
19.1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还款计划书、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和影响。
19.3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郑重承诺:如到期未能按时足额向出借人偿还本金利息及所有应付款项,自愿接受有关人民的强制执行,并不为强制执行设置任何障碍。
合同各方在协议签订时已经就各项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并知悉各条款的含义及各方法律责任。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
合同签订地:
甲方(借款人):____
乙方(贷款人):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年利率5%,利随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还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应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证于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三、担保条款
甲方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一套抵押给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动还本付息,乙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该抵押物。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应起诉至_________人民。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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