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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还要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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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劳动鉴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劳动部门备案;劳动部门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可以根据劳动关系证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鉴证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因此没有必要进行鉴证。法律中没有要求认证的强制性要求。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审核后才有效。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组成。

2、劳动合同的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等用人单位。而对方是劳动者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主要具有公民身份;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在现实中表现良好;国有企业招用工人,必须在国家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招用工人。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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