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病故者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人身损害死亡者丧葬费按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计算。
法律分析
退休教师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如果该教师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如果遭遇人身损害而死亡的,则丧葬费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来计算。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一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一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拓展延伸
民办教师福利保障:安葬费和抚恤金的权益调查
民办教师福利保障一直备受关注。针对民办教师死后是否享有安葬费和抚恤金的权益,进行了深入调查。根据相关规定,民办教师在生前享有与公办教师相似的待遇和福利。然而,对于死后福利的问题,各地存在差异。有些地区规定民办教师享有安葬费和抚恤金,以保障其家庭的基本生活。而另一些地区则未明确规定,导致民办教师的家庭福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民办教师福利保障的制定和落实,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民办教师的福利问题,共同为其争取更多的福利保障。
结语
针对退休教师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及通知规定,病故的教师可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遭遇人身损害而死亡的教师,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计算。对于民办教师的福利保障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制定和落实,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民办教师的福利问题,共同争取更多的福利保障。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条 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