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后,不服仲裁结果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起诉。起诉费用为10元,由原告预交,败诉方负担。用人单位如能证明仲裁裁决存在错误、无管辖权、违反程序、伪造证据、隐瞒证据或仲裁员行为不当,可向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被裁定撤销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在15日内向人民起诉。对于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也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不服劳动仲裁后的起诉费用是10元,由原告预交,败诉方负担。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依法去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结语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当事人在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时,有权向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则有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如果裁决被撤销,当事人可以再次向提起诉讼。对于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裁决书将生效。因此,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了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保障了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