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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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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房屋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可按出资比例共有或子女个人所有。父母共同支付首付款,子女还贷认定为共同共有。父母出全资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双方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首付款,父母出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独自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按照共同财产分割。若是女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1、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根据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么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3、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方名下

根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应当按照当时双方父母出资所占的出资比例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的,如果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还贷,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父母出全资的,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如果双方父母与子女婚后财产共同出资构成首付款,父母出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一般认定房子为夫妻共同共有。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婚后购房涉及到父母出资和房屋登记的情况不同,产权归属也有所区别。对于婚后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共有或按份共有。在离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财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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