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成为被执行人之后,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就可以对公司采取消费措施。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将会被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采取消费措施,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应当对其采取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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