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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责任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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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责任书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依法治校”的工作策略,进一步贯彻九年义务教育,并保证各级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切实控制我校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1、每位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依法按时送其子女就近入学,并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保证子女依法入学的权利,不得以务农、务工、经商等方式劝其子女退学,否则承担相应之责任。

  3、家长保证子女依法入学的同时,不能重男轻女。使子女不能同等入学,剥夺其受教育的权利。

  4、家长不能以家庭贫困为由,不适子女入学。同时要保证其必要的学习用品开支等。

  5、各位家长要互相监督,与学校配合,切实保证每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6、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实施。

  责任学校:中心小学

  家长(监护人):

  学生(签名):

  中心小学

  年 月 日

控辍保学责任书

  九年义务教育是法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阶段。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关系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到农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我们一定要从《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从全镇农村经济与社会的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控辍保学行为上,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为此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完善控辍保学的责任制

  对控辍保学工作,实行“双线目标责任制”。即镇长包全镇,村长包片,队长包村,家长包学生;校长包学校,班主任包班级,任课教师包学生的“三包”责任制,逐级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镇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考核村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校长把控辍保学工作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考核评价挂钩。实行控辍保学工作一票否决制。

  二、健全学生辍学过错责任追究制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现象,凡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1)对学生辍学不采取必要措施,听之任之的;

  (2)对管辖范围内学生辍学,底数不清或弄虚作假、隐瞒辍学人数的;

  (3)对学生不到校没有及时家访做动员说服工作,以致贻误规劝学生返校复学时机的;

  (4)因工作方法不当或处事不公平、讽刺、挖苦学习困难的学生、行为偏差学生、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造成学生辍学的;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及时采取救助措施,造成学生辍学的;

  (6)对不让学生上学而外出务工经商的家庭,不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学生辍学的;

  (7)片面追求升学率,故意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转学或退学的。

  对上述各种治理学生辍学问题上的过错行为,一经发现,均依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坚持控辍保学月报季查制度

  1、严格学籍管理。各村各校要托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实有学生人数底子,由全镇统一微机管理。小学、初中学生入学由镇统一签发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到服务学校注册登记,取得学籍。学生休学、转学、借读,小学不出乡镇的由学校办理手续,跨乡镇借读或转学由县教育局办理手续;初中须由县教育局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2、实行班额固定制。将中小学起始年级人数作为考核评价学校、班级及教师的重要内容。重视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将转化率列为对班级和任课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改革学生评价方式,把“三好”学生评比与“单好”、“多好”评比相结合,多角度寻找学生的闪光点,树立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实行月报制度。学校对学生辍学要采取得力措施,帮其返校就读。对学生辍学情况,班级每周一统计,学校每月一统计,并将统计结果逐级上报,各学校对辍学统计结果于每月23日前书面报镇,镇汇总后每月2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

  4、建立季查制度。镇要配合县教育督导室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每季度采取不下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学校、班级进行随机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问题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理,并把普及程度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凡辍学率超过规定范围的,各种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排查摸底,动员辍学学生返校。

  镇所在中小学要对照当年新生的建档学籍,逐班级排查摸底,建立辍学学生花名册。对所有辍学学生采取包保责任制,立即入户家访,摸清辍学的原因,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动员工作,动员其返校学习。对学习上有困难的,重新调年级编班,降低要求,确保这批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对经说服教育仍未能返校的,由镇发放《辍学学生返校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督促学生返校学习,完成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

  要严格落实辍学报告制度,在校生无故两天不到校上课,学校和有关单位就应查明原因,跟踪入户家访,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动员说服工作,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学生辍学。

  五、建立有效考核机制,实行控辍保学工作“一票否决制”。

  镇将制订“控辍保学”专项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每年度两次对中小学“控辍保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实行控辍保学工作检查通报制度,总结各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大力表扬并宣传 “控辍保学”的先进经验。

  凡因控辍保学工作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辍学率超过标准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单位和个人一切评优树先获奖的资格;对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而造成辍学率超过标准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取消当年评优树先和职称晋级的资格;对工作不力辍学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包括经济处罚在内的处分。

  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控辍保学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治理。在强化依法治理的同时,镇直各部门和各中小学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贫困生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学生“厌学”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在继续抓好“进得来”的基础上,使学生切实做到“留得住、学得好、能毕业”,不断提高我镇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

  校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20xx年10月1日

控辍保学责任书

  为防止学生流失,确保学生巩固率达标,努力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巩固措施

  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和一系列教育法规,依法督促适龄人口按时入学,接受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要转变工作作风,寻求科学的教育方法,营造温暖舒适的学习环境,坚决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歧视学困生现象,进一步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做好学生返校动员工作。

  二、目标责任

  各校、各班学生人数以开学初报名册和中心小学组织检查核实的人数为准,巩固率为100%。

  三、处罚办法

  因体罚、变相体罚或歧视,教育方法欠妥而导致学生辍学者,每辍学一名学生处罚直接责任人罚金100元。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格次,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四、考核办法

  以学期为单位,一学期兑现奖罚一次。由中心小学教导主任为学校提供真实可靠的处罚决策依据。

  五、补充说明

  1、非教师原因造成的学生正常流失,且班主任做了大量工作而无效,经调查属实者不适应本责任书及考核办法。

  2、本责任书由中心小学与辖区各校校长、中心小学各班班主任签订,各校、班组织相关教师学习执行。

  中庄小学校长:

  中庄小学年级班班主任:

  中庄小学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控辍保学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广大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学校与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特签订本责任书。

  1、坚持依法控辍,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等法律法规,杜绝学生务农、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弃学行为的发生。

  2、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双困生”,从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双困生”更多的关怀和爱护。对有厌学情绪的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及时家访,同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3、发现学生无特殊情况缺课,科任教师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或进行家访),劝导学生尽快回校上课。经劝导无效连续五天缺课的,班主任要上报教务处。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联系等失职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的,学校将对班主任、科任教师进行问责。

  4、经班主任、科任教师劝导无效,学生无特殊情况连续两个星期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填写《文山县第一初级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单》上报教务处备案,由班主任、学校提请相关及时采取措施动员复学。

  5、在校学生正常变动的(转学、因病休学等),班主任要会同家长办理相关的转学、休学手续,上报教务处确认、登记,否则,视同辍学处理。

  6、控辍保学奖罚措施:学校实行控辍保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一学年内辍学率超过1%的班级,该班的任课教师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不能评为各级各类的优秀教师,该班主任本学年不能参评优秀班主任。

  学校负责人(签名):

  班主任(任课教师)(签名):

  20xx年9月1日

控辍保学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广大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学校与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特签订本责任书。

  1、坚持依法控辍,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等法律法规,杜绝学生务农、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弃学行为的发生。

  2、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双困生”,从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双困生”更多的关怀和爱护。对有厌学情绪的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及时家访,同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3、发现学生无特殊情况缺课,科任教师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或进行家访),劝导学生尽快回校上课。经劝导无效连续五天缺课的,班主任要上报教务处。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联系等失职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的,学校将对班主任、科任教师进行问责。

  4、经班主任、科任教师劝导无效,学生无特殊情况连续两个星期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填写《文山县第一初级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单》上报教务处备案,由班主任、学校提请相关及时采取措施动员复学。

  5、在校学生正常变动的(转学、因病休学等),班主任要会同家长办理相关的转学、休学手续,上报教务处确认、登记,否则,视同辍学处理。

  6、控辍保学奖罚措施:学校实行控辍保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一学年内辍学率超过1%的班级,该班的任课教师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不能评为各级各类的优秀教师,该班主任本学年不能参评优秀班主任。

  学校负责人(签名):

  班主任(任课教师)(签名):x20xx年9月1日

控辍保学责任书

  ____学生家长:

  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之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提高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督促和保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维护子女基本生存权利和教育发展权直接体现的思想,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不制止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

  2、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3、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主动开展家校联系活动,反馈子女在家劳动、生活、学习情况及德行表现,防止和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

  5、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关注子女身体健康。经常对子女进行往返路途、校外活动、卫生用餐、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关心子女的身体状况,定期带子女进行体检,促使子女以健康的体魄、全面的素质、优良的学业完成义务教育。

  6、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教育子女。不参与、封建迷信以及其他不健康活动,力所能及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学校年级班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xx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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