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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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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各乡(镇)、各创卫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关于开展“创建卫生县城”专项行动,促进文明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的要求。根据县委、县对全县“创建卫生县城”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各爱卫会成员单位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一、目标要求

  各爱卫会成员单位以“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核评审工作”为抓手,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严把卫生许可证,加大监督力度,增加监督频率,提高监督覆盖率,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提高中、小饮食店(摊点)卫生合格率;各机关单位环境优美,城乡公厕管理符合卫生要求,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全县“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爱卫办要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组建爱国卫生监督员队伍,对县、乡各单位、社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处理群众对环境卫生的投诉。

  2.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主动配合、社区的管理,认真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搞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及绿化、美化工作,积极争创文明卫生单位。

  3.县卫食药监局要做好牵头工作,督促卫生监督所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饮食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进行整治。20xx年要巩固往年开展“创卫”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政治成果,积极开展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今年重点对全县卫生环境进行整治。抓好持证经营、餐具、用具消毒,卫生设施设备,从业人员衣帽着装及个人卫生、店(摊点)内外环境卫生,大力整治随意将污水、垃圾、纸屑,乱倒、乱丢、乱扔现象。县疾控中心要认真开展以灭鼠未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力争通过省的灭鼠达标考核,并认真配合好县创卫办抓好创建卫生县城工作,同事,要结合创卫、“整脏治乱”工作,认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城市居民健康知识》,加强居民的卫生知识宣传。

  三、保障措施

  1.根据县委、县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创卫”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使我县卫生环境达到省级卫生县城复核的要求。

  2.爱卫办要协调配合各爱卫会成员单位。按照公测卫生标准要求,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督促,开展厕所达标治理活动。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力度,实现卫生执法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

  1、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xx大”精神为指导,形成共识,齐心协力,加强团结,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卫生监督规范教育,明确新世纪卫生监督的新特点,增强危机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转变卫生行政职能意识,积极支持并参与改革、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加强执法纪律性,注意个人及整体队伍形象,形成良好的行风。

  2、加强职工理论素养及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根据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卫生监督员培训实施方案,要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加强职工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结合的方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效率及工作水平,保障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服务热情、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队伍,为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所务建设

  应抓住提出的“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的良好机遇,积极向卫生部、省、市争取中西部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立项,改善监督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基本条件和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建设和现场快速检测装备,全面提升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确保适应繁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客观需要。

  同时应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年初应完成监督所与各科室的目标责任书、科室与科员的目标责任书的签定,年内按照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年末严格按要求进行考核。

  三、各科室业务管理

  (一)基础建档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基本档案;在第一季度内完成监督所成立以来三年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工作。

  (二)许可审核

  认真做好日常卫生许可审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年审校验、换发证和微机化建档管理,数据准确,安全维护,各项资料按时归档、立卷。在卫生许可审查和从业人员年检、办换证工作中,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做到依法许可、依法审批,从源头上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严格按卫生许可审查程序,按时完成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承诺时限内给予办理,对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卫生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时刻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堵住不符合要求经营单位进入服务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各类证件认真及时制作发放,项目填写完整,数据准确,各类资料微机化建档管理,使建档率达到100%。逐步办理二次供水单位的登记证和开展企业建设项目预防性职业危害预评价工作。

  (三)监督

  1、医疗卫生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100%。

  (2)依法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日常监管,建立采供血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

  (4)根据《云南省消毒管理规定》加大对市售消毒药剂、器械和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监督执法力度。做好消毒机构、洗衣等行业的登记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卫生知识培训。

  (5)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率100%。

  2、食品卫生

  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90%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1)落实食品放心工程任务。根据《云南省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和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和日常消费食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按《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食品索证的监督管理。加大卫生行政处罚力度,认真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和食物中毒事件,整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2)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要从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条件、餐饮业用具、食品加工用具的消毒监管四方面入手规范其经营行为。

  (3)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手段,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和餐饮业、学校食品的卫生监管工作。继续完成学校、幼儿园食堂、25平方米以上餐饮业、大型食品经营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使广大群众对市场销售食品的放心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4)继续做好学校饮食安全工作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工作。认真贯彻《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大力度,继续狠抓学校集体食堂卫生治理整顿,认真组织开展好春、秋两季学生集体用餐的专项检查。将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列为工作重点,预防学生集体用餐食物中毒的发生。督促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5)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贵宾接待的卫生保障工作,做好元旦、春节、五一、野生菌交易会、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的卫生保障工作,防止或杜绝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转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督执法工作。

  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协助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危害企业和放射应用单位的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重点单位、放射诊断应用单位每季度覆盖一次。

  (三)监测

  1、食品卫生:计划2-9月份完成全县食品微生物及理化常规检验﹑抽检各类食品600件,品种覆盖率100%,合格率85%以上。开展主要集镇饮食行业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餐具抽检500件,抽检面达饮食行业的100%,合格率达80%以上。

  2、医疗机构监测:于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分别采集全县医疗单位的医疗消毒器材、一次性医疗器材、消毒液等进行监测检验工作。

  3、公共场所监测: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用具的消毒效果监测。

  4、厂矿企业监测:年内认真组织开展尘毒、噪声等重点危害因素企业检测工作,检测覆盖率达100%,重点放射工作场所检测覆盖率100%。放射卫生个人剂量监测率达100%,每季度送检一次。对职业危害事故和放射事故进行现场调查与监督,及时处理上报,并做好调查报告。

  (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要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做到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及时应对。

  (五)违法案件查处

  在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使被处罚者心悦诚服,对未受到处罚者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严格着装管理规定,时刻注意执法人员身份合法、亮证执法、语言文明、行为文明,认真做到行政执法活动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填写规范完备、现场取证真实有效。对各类处罚案件慎重对待,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力求做到证据确凿、合理合法,让当事人知法服法。

  四、培训与宣传

  1、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年初或年末分乡镇分批召集业主或从业人员开大会的形式集中培训,在以会代训的同时进行卫生先进单位(户)表彰奖励工作,并通报卫生监测或抽检不合格企业(个体户)、重大处罚案件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

  2、提高培训质量,认真组织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为基层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好洗衣行业、各医疗单位消毒管理人员、消毒产品经营户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培训工作。

  3、健康教育与法制宣传

  在每次开展大的卫生监督行动后,办公室与相关科室要及时编发《卫生监督信息》,不断促进卫生监督所知名度的提高。同时,继续加大“卫生监督”栏目在易门县公众信息网上的信息发布和相关媒体的上传宣传工作。不断更新、完善办事公开、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四个栏目的内容。

  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各类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五、完成县委县和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临时性、指令性任务。

  卫生监督工作与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息息相关,任务艰巨繁重,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使各项执法工作都在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履行好健康卫士的职责。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xx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 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年,全所工作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加快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步伐,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一)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工作站、卫生监督信息点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三)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转变职能,突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建议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6、积极开展乡镇卫生医院巡查工作。积极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各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7、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秩序的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切实抓好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3、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三)加强传染病防治、放射诊疗监督执法工作

  1、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保健机构、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2、开展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3、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4、加强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及职业病健康监护情况。

  三、强化业务,保障有力,力促卫生监督程序规范

  (一)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严格遵守卫生行政许可规定,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履行承诺,优化卫生许可申请审批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严格卫生许可申请、现场审核、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继续抓好法制稽查工作。贯彻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文书、信访投诉处理等专项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宗旨,完善信访工作程序,落实首问责任制,公开接访和调查处理程序,及时调查处理投诉案件,有效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人员操作技能培训,增强技术性监督能力,促进卫生监督水平的提高。

  (三)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重点抓预案建立和学习,提高监督员应急处理能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为预防和快速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卫生保障任务。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加强技术监督能力建设。

  (四)积极开展多形式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被监督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五)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工作。及时报送卫生监督信息,报道卫生监督工作动态,树立卫生监督社会形象。完成各项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全面清查,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档案

  (一)以区卫生局医政科、区卫生监督所为主力,在6月底前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基本情况,进一步进行细化分类,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基础档案,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打好基础。

  (二)结合卫生部颁发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37号),加强对盲人开展医疗按摩的监督管理,对盲人按摩诊所进行详细摸底,并建立基础监督档案,逐步规范管理。

  二、严格机构审批管理,确保医疗服务安全

  1、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设置规划做好医疗机构准入工作。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

  2、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把好医疗技术准入关。加大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监督力度,各机构要严格按级别、类别规范开展医疗业务。

  三、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尤其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打击隐藏在招待所或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任何行医资质的“游医”、“假医”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五)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六)以全面开展以上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突出工作重点,规范执业行为

  (一)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生或无任何个人行医资质人员开展医疗诊疗活动,规范执业行为。对乡村医生在城区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个体医疗机构给予注销并依法予以取缔。

  (二)开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日常监督,规范执业行为。对民营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继续推行“五统一”管理(机构名称与单位门牌统一、医疗机构监督信息公示统一、医疗文书统一、资料管理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使全区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统一化、正规化。

  (三)加强突击行动,重拳出击,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使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在强化执法的同时,对屡打不改的“钉子户”,根据最高的相关司法解释条款,及时案件移交门。

  五、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医疗广告

  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管理,使医疗广告真实可靠。继续加大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其他媒体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行为。重点对医疗广告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六、加大医疗服务机构院感工作监督检查

  (一)由卫生监督所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科室的空气、物表、医护人员的手消毒情况以及消毒液的有效成分;临床各科室的内窥镜,口腔科专用器具,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器,血液透析室渗透液、反渗水等的消毒效果进行重点监测;小型医疗机构重点监测治疗室消毒效果及使用中消毒液有效成分;各医疗机构重点部位均监测紫外线辐照强度。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检查;确保消毒用品标识明确,使用期限有效,消杀效果有效;检查消杀记录情况。

  (三)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对我区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推进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贯彻落实。举办院感专职人员的岗位培训,探索建立医院感染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院感管理制度并强化落实,规范院内感染事件信息管理,及时、依法、规范处理院内感染事件。

  七、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对全市医疗机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别从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否设有监控部门或人员;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医疗废物储存设施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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